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5,本区域含有3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虎门镇栏目 > 专题 >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03029号)
-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4-04-26 15:30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中、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21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虎门菲几日用品店(经营者:胡春梅)销售的“酸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莞市虎门菲几日用品店(经营者:胡春梅)销售的“酸菜”(购进日期:2023-12-30),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虎门菲几日用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书面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被抽检批次“酸菜”在销售。据查,该被抽检批次“酸菜”共购进1桶(9kg/桶),货值金额为86.4元,该被抽检批次“酸菜”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依法召回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立案情况
我局依法对东莞市虎门菲几日用品店(经营者:胡春梅)进行立案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7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