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
虎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天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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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的政治任务,确保“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地见效,虎门开展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 天(10月12日至12月31日)攻坚工作。行动期间,虎门生态环境分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957人次,检查企业319家,查处企业16家。

  一、部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天工作

  10月29日,我分局组织召开虎门镇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天行动工作会议,会上强调了二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全市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坚决按期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部门协作、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形成合力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图为会议现场情况

  二、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活性炭更换工作

  督促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VOCs废气的企业在11月28日前完成一轮次的活性炭更换,确保活性炭更换工作落实到位,经我分局核查后完成逐一销号。截至11月25日,活性炭更换任务数1591家,(其中重复37家,搬迁、关闭、不涉及VOC工序100家),实际需更换企业1454家,均已完成一轮更换,完成率100%。

    

▲图为企业更换活性炭现场情况

  三、“四个强化”打好大气治理组合拳

  (一)强化重点区域监管执法。以市控监测站点为中心,向周围1、3、5公里范围内扩散的形式,严厉查处非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彰显环境执法震慑力。(二)强化重点行业监管执法。对家具、制鞋、印刷、电子等4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开展全面执法检查,争取做到全覆盖,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执法。一是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使用环节,依法查处未按要求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二是废气收集环节,对无组织排放明显的、监测浓度较高的企业,对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查处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超标企业;三是治理设施环节,对设置废气旁路、废气直排、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四)强化重点时段监管执法。在大气应急期间,加大对未按要求落实停产、限产或错峰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合法经营,达标排放。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下来,我分局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80天奋战攻坚战,推动我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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