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至酷科技有限公司等3421户企业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东市监罚听告字〔2024〕030510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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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至酷科技有限公司等3421户企业(具体名单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虎门分局公告栏或登录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g.gov.cn/dgdghmz/gkmlpt/index查询),未依法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另外,经我局函告税务部门协查,发现当事人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当事人构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当事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3421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黄建军 罗镜锋    联系电话:0769-8524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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