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5,本区域含有3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企石镇栏目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 行政审批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5
东莞企石永安门诊部注销告知书送达公告
-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2-12-07 10:09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东莞企石永安门诊部:
经调查,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638344190019D1102)有限期至2019年9月28日届满,未延续,且机构已停业并搬离登记地址。以上事实有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及现场拍照等证据予以证明。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638344190019D1102)的决定。
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注销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许可注销告知书》(东卫(31)许注告﹝2022﹞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到东莞市企石镇卫生健康局(地址:东莞市企石镇运河南路文广大楼一楼,电话:0769-86727200)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
东莞市企石镇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7日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7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