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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中小学生体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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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6号)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加强体育与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其中寄宿学生每天2小时体育活动由学校落实。倡导学生每天到校后先进行20分钟身体活动。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不含早操和课间时间)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原则上在户外开展,如遇雾霾、雨天等不良天气,则在室内开展)。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加强学生课后运动。中小学校每学期应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4个健康教育课时,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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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中小学生体质管理制度_中国东莞企石街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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