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的《關于食品監(jiān)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39號),涉及我鎮(zhèn)2家經營主體?,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清溪岳賢春豆腐檔售賣的生姜
?。ㄒ唬┏闄z基本情況:東莞市清溪岳賢春豆腐檔售賣的生姜((購進日期:2024年04月28日)產品,噻蟲胺項目不合格。
?。ǘζ髽I(yè)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經核查,東莞市清溪岳賢春豆腐檔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鑒于當事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經綜合裁量,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jiān)不罰〔2024〕160605003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并查找原因,提交了《排查原因說明》:經當事人排查,該店采購、銷售的生姜量較少,作為零售商也沒有必要在上述生姜中使用農藥,所以導致上述生姜的噻蟲胺項目不合格是在種植環(huán)節(jié)造成的。
二、東莞市清溪云光蔬菜檔售賣的豇豆
?。ㄒ唬┏闄z基本情況:東莞市清溪云光蔬菜檔售賣的豇豆((購進日期:2024年04月30日)產品,倍硫磷項目不合格。
(二)對企業(yè)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經核查,東莞市清溪云光蔬菜檔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輕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事后能積極配合檢查調查、主動糾錯、積極改正,符合《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第十六條第(一)、(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作減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jiān)處罰〔2024〕160703068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并查找原因,提交了《排查原因說明》:經當事人排查,該店采購、銷售的豇豆量較少,作為零售商也沒有必要在上述豇豆中使用農藥,所以導致上述豇豆的倍硫磷項目不合格是在種植環(huán)節(jié)造成的。
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