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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8 10:54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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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文件:企府〔2022〕16号关于印发《企石镇关于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方案(暂行)》的通知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一图读懂)《企石镇关于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方案(暂行)》的政策解读
2022年11月24日,企石镇人民政府印发了《企石镇关于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由于历史原因,我镇大多数宅基地缺少土地证或土地证面积比实际房屋面积少,导致普遍存在不按规划建设,少批多建、超高超大建房无序建房的情况,为了规范农房建设秩序,进一步提高农房建设管理的水平,以零容忍态度和强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不符合“两规”建房,遏制农房无序建设、乱占耕地违法违规建房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坚持“疏堵结合”的农房建设引导方式,提高村民农房建设水平,落实“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要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镇农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东农农〔2022〕65 号)、《企石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企党政综办〔2021〕81号)等文件要求,采取联合审批、联合监管和联合验收的方式,切实加强我镇农房建设全过程管理。《方案》的制定有效保障农房建设合法、合规、安全和有序进行,一是保障农民居住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二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乡村、塑造乡村特色风貌。三是提高农民建房质量、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实现农村建房集约节约用地。五是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三、制定的依据
1.《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
2.《企石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企党政综办〔2021〕81号)
3.《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企党政综办〔2021〕81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的制定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和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房增量,杜绝占用耕地建房,逐步消化存量,实现农房风貌协调、安全可靠、环境宜居、用地集约节约的目标。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五个农房联审部门严格规范建房审批手续、加强宅基地用地规范和切实做到建房全程管控、严厉打击违法建房行为的职责。三是明确了工作要求。采取联合审批、联合监管和联合验收的方式,切实加强我镇农房建设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对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确定了具体操作程序。四是明确了建设要求。从三区四线、“一户一宅”、风貌管控、建设标准、施工安全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的要求,实行闭环建设监督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目标任务。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以坚持风貌管控、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违建治理为主要任务,疏堵结合,分类处置我镇存量农房用地手续问题。
(二)联合审批。农房报建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流程网上办理、五个部门联合审批”的运行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压实审批部门责任,网上平台留痕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
(三)联合监管。构建全镇农房建设“一盘棋”管理格局,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村(社区)属地责任,五个联审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实现农房现场定点放线、挂牌监督、建设施工全过程联合监管。
(四)联合验收。农房竣工后,业主应按要求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向镇住建局受理窗口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备案。五个联审及属地村(社区)对已建成农房进行现场核查,
(五)相关要求。从三区规划、“一户一宅”、风貌管控、全过程管理四个方面进行“点线面”闭环管理,一经发现超出经验线范围的,现场停工并抄送两违办处理。
(六)违建处置。建立多部门联合巡查制止和快速处置机制,采取日常巡查与定期摸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农房违建行为第一时间制止,采取措施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移交镇“两违”办,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五、《方案》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方案》由东莞市企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769-86719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