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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企石镇关于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方案(暂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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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文件:企府〔2022〕16号关于印发《企石镇关于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方案(暂行)》的通知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一图读懂)《企石镇关于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方案(暂行)》的政策解读


2022年11月24日,企石镇人民政府印发了《企石镇关于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由于历史原因,我镇大多数宅基地缺少土地证或土地证面积比实际房屋面积少,导致普遍存在不按规划建设,少批多建、超高超大建房无序建房的情况,为了规范农房建设秩序,进一步高农房建设管理的水平以零容忍态度和强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不符合“两规”建房,遏制农房无序建设、乱占耕地违法违规建房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坚持“疏堵结合”的农房建设引导方式,提高村民农房建设水平落实“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要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镇农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东农农〔2022〕65 号)《企石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企党政综办〔2021〕81号)等文件要求,采取联合审批、联合监管和联合验收的方式,切实加强我镇农房建设全过程管理。《方案》的制定有效保障农房建设合法、合规、安全和有序进行一是保障农民居住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二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乡村、塑造乡村特色风貌三是提高农民建房质量、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实现农村建房集约节约用地。五是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三、制定的依据

1.《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

2.企石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企党政综办〔2021〕81号)

3.《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企党政综办〔2021〕81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的制定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和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房增量,杜绝占用耕地建房,逐步消化存量,实现农房风貌协调、安全可靠、环境宜居、用地集约节约的目标。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五个农房联审部门严格规范建房审批手续、加强宅基地用地规范和切实做到建房全程管控、严厉打击违法建房行为的职责。三是明确了工作要求。采取联合审批、联合监管和联合验收的方式,切实加强我镇农房建设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对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确定了具体操作程序。四是明确了建设要求。三区四线、“一户一宅”、风貌管控、建设标准、施工安全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的要求,实行闭环建设监督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目标任务。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以坚持风貌管控、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违建治理为主要任务,疏堵结合,分类处置我镇存量农房用地手续问题。

(二)联合审批。农房报建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流程网上办理、五个部门联合审批”的运行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压实审批部门责任,网上平台留痕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

(三)联合监管。构建全镇农房建设“一盘棋”管理格局,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村(社区)属地责任,五个联审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实现农房现场定点放线、挂牌监督、建设施工全过程联合监管。

(四)联合验收。农房竣工后,业主应按要求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向镇住建局受理窗口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备案。五个联审及属地村(社区)对已建成农房进行现场核查,

(五)相关要求。从三区规划、“一户一宅”、风貌管控、全过程管理四个方面进行“点线面”闭环管理,一经发现超出经验线范围的,现场停工并抄送两违办处理。

(六)违建处置。建立多部门联合巡查制止和快速处置机制,采取日常巡查与定期摸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农房违建行为第一时间制止,采取措施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移交镇“两违”办,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五、《方案》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方案》由东莞市企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769-8671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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