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破壞了人們原有的生活居住環(huán)境,主要表現在房屋住所、飲水水源、供水管網、排水系統(tǒng)等基本生活設施遭到破壞,甚至迫使人們遷移到臨時住所或者投親奔友。
為保證受災群眾能夠得到安全的飲用水,必須做好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水質的消毒處理以及水質的檢驗。具體衛(wèi)生技術如下:
一、飲用水水源的選擇
(一)自然災害發(fā)生后應迅速對原有水源衛(wèi)生狀況進行評估,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壞或污染嚴重時,應立即選擇新的水源地,建立新的取水點。對于被淹沒了的水井或供水構筑物應停止供水,待水退后經徹底清洗消毒后方可繼續(xù)供水。
(二)水源的選擇原則是水量充足、水質良好、便于防護、經濟技術合理。選擇順序是應選擇泉水、深井水、淺井水,其次才考慮河水、湖水、塘水等。
(三)如條件許可,最好的辦法是就地打機井或手壓井,水源周圍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附近沒有廁所、畜圈、垃圾及廢水排出口,應避免在低洼地或過去是污染源的地方取水。
(四)在內澇地區(qū),應劃出水質污染較少的水域作為飲用水取水點,禁止在此區(qū)域內排放糞便、污水與垃圾。
(五)在流動的洪水地區(qū),應在上游水域選擇飲用水水源取水點,并劃出一定范圍,嚴禁在此區(qū)域內排放糞便、污水與垃圾。
(六)只有河、塘、湖水可作水源時,要選擇位置適當的上游河段或水塘,取水點要向河中心伸延一些,有條件的地方宜在取水點設水碼頭,也可在岸邊挖砂濾井取水。水塘選定后,只能專供飲用水,不得做它用。
二、飲用水水源的防護
災前做好充分準備,防止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一)對于有毒有害的化學物品,應在自然災害形成前,迅速將其轉移到安全地帶,一時無法轉移的應加強保護,防止擴散或外溢。
(二)對于露天堆放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渣或廢水池,也應及時清運到安全地帶,或加高加固圍堤。
(三)對于放射性物質,應妥善使用和管理放射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含放射性的固體廢棄物和廢液污染水體。
(四)應突擊遷移水源防護帶沿岸的糞坑,清除垃圾堆和無害化處理廁所內的糞便。
三、飲用水源要防止人為污染
(一)集中式供水的飲用水水源應按照《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的要求劃定水源保護區(qū),禁止在此區(qū)域排放糞便、污水與垃圾。深井的井室、河水取水點及防護帶內有專人值班防護,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二)泉水要注意出水口的衛(wèi)生防護,清除出水口周邊雜草、污物,在露頭處建水池,進行消毒,加蓋加鎖。
(三)河水要分段使用,上段作為飲水水源的,應設有明顯標志及禁止事項的告示牌,即不得??看唬荒苡杏斡?、捕魚和打撈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
(四)大口井要建井臺、井欄、井蓋,備有專用的公用水桶。井的周圍30米內禁止設有廁所、豬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設施。
(五)機井或手壓井周圍要保持清潔,防止污水沿井壁下滲,污染淺層地下水,周圍30米內不得有廁所、畜圈、垃圾及廢水排出口,應避免在低洼地或過去是污染源的地方取水。
四、運送安全衛(wèi)生水
瓶裝水運輸方便,水質安全,可用來解決應急飲水問題。用于送水的設備,無論是水車、消防車、灑水車、水箱(可用卡車、拖拉機載運)或聚乙烯塑料水桶,在運水前,都必須對盛水容器進行徹底的清洗和消毒,待運水的余氯含量至少要達到0.5mg/L,運水人員要專職且身體健康,分水時要有專用的清潔用具,待運水儲存不得超過2天,中間加一次漂粉精片,加量按20片/噸水或等效的其它消毒劑,并進行水質檢測,防止運送的水受到二次污染,以確保運送水的衛(wèi)生質量。供水量可參考如下:臨時救援而設的門診和醫(yī)院每人每天40~60升,后勤供應處每人每天20~30升,集中居住的庵棚、帳蓬等每人每天15~30升,最低不應低于3~5升。
五、自然災害恢復期的供水設施消毒
(一)被水淹沒過的水源或供水設施重新啟用前必須清理消毒,檢查細菌學指標合格后方能啟用。
(二)經水淹的井必須進行清淘,沖洗與消毒。先將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沖洗井壁、井底,再掏盡污水。
(三)待水井自然滲水到正常水位后,進行超氯消毒。漂白粉投加量按井水量以25~50mg/L有效氯計算。浸泡12~24小時后,抽出井水,在待自然滲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六、飲水水質檢驗
應按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法》(GB5750 一 2006)進行檢驗,檢驗項目如下:
(一)水源水檢驗項目:渾濁度、pH、色度、氨氮以及其他有關項目。
(二)飲水檢驗項目:渾濁度、余氯、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色度、臭和味以及其他有關項目。其中渾濁度和余氯兩項每日每批處理水均測定,以便指導水處理措施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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