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qū)、鎮(zhèn)(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為進一步做好2021年春季非戶籍學生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簡稱“學位補貼”)經費申領工作,現(xiàn)根據《東莞市教育局東莞市財政局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實施辦法》(附件1)精神和要求,結合實際,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網上申領學位補貼
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家長自行登錄“東莞市2021年春季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申領平臺”(簡稱“申領平臺”),申領民辦學位補貼。
二、適用對象
(一)已成功領取了2020年秋季學位補貼,且繼續(xù)在積分制入學申請鎮(zhèn)街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
?。ǘ儆谝韵虑闆r之一的學生不納入本學期學位補貼適用對象范圍,包括:
1.獲得學位補貼資格,本學期已不在申請地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
2.獲得學位補貼資格,但已經在公辦學校就讀(含民辦學校公辦班或政府購買學位)的學生;
3.被取消學位補貼資格的學生。
?。ㄈ┠铣?、萬江、沙田鎮(zhèn)補錄批次的學生不納入本次網上民辦學位補貼申領范圍,不實行網上申領,具體由當?shù)亟逃芾碇行牧硇型ㄖ?/p>
三、申領時間
2021年3月17日9:30 – 3月23日17:30,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閉。
四、申領網址(暫未開通,2021年3月17日9:30上線)
1.電腦版:https://jfrx.dgjy.net
2.手機微信版:關注“東莞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dg-jyj),點擊“招生入學”—“學位補貼”欄目
五、申領流程
符合條件的學生家長請按《2021年春季積分制民辦學位補貼網上申領操作指引(供家長使用)》提出學位補貼申領(附件2)。
六、資格審核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家長在申領平臺填寫和校對申領信息,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后,申領平臺會分別將信息推送給相應的民辦學校和教育部門審核。
(一)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學位補貼管理員收到申請人的信息后,認真核對申請人填寫的在讀信息(操作指引見附件3)。如果不符合條件或者信息錯誤的,管理員在系統(tǒng)上退回,并通知家長修改后重新再提交。民辦學校必須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申領信息的審核工作。
(二)鎮(zhèn)街教育部門
各園區(qū)、鎮(zhèn)(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收到民辦學校審核信息后,復核本轄區(qū)的申請情況,跟進符合學位補貼資格但未申領學位補貼的申請人情況,復核無誤后在系統(tǒng)上進行確認(操作指引見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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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復核申請補貼學生人數(shù)和市、鎮(zhèn)分擔人數(shù),確認無誤后,計算市、鎮(zhèn)教育部門分別承擔經費,會同市財政局按程序下?lián)艿礁鲌@區(qū)、鎮(zhèn)(街道)財政分局。
七、關于戶籍遷入東莞后民辦學位補貼領取有關規(guī)定
根據《東莞市教育局東莞市財政局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實施辦法》(東教〔2020〕2號)第九條第(六)點“戶籍變更問題”以及《關于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工作的補充通知》(附件5),各園區(qū)、鎮(zhèn)(街道)教育部門要向所有獲得學位補貼資格的學生清晰明確后續(xù)民辦學位補貼申領規(guī)定,讓家長全面了解政策,提前做好入戶規(guī)劃和轉學安排。
?。ㄒ唬┟鞔_學位補貼規(guī)定。根據政策規(guī)定,符合本學期學位補貼申領資格,但戶籍在2021年9月1日前遷入東莞市的學生,可領取完本學期(2021年春季)的民辦學位補貼;從下一學年開始,仍在民辦學校就讀的,不再享受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該部分學生可向戶籍地教育部門提出轉學申請,由戶籍地教育部門統(tǒng)籌學位安排。各園區(qū)、鎮(zhèn)(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可委托民辦學校向申領民辦學位補貼的學生家長下發(fā)《東莞市2021年春季學期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申領須知》(附件6),一式兩份,一份留家長存檔,一份留學校存檔(該須知作為參考樣本,各鎮(zhèn)街可結合實際進行修改)。
?。ǘ┳龊棉D學學位安排。各園區(qū)、鎮(zhèn)(街道)要在確保不產生大班額的前提下,切實挖掘潛力做好該類別戶籍學生轉學插班的學位安排;如戶籍地公辦學位不足,可通過購買民辦學位或發(fā)放戶籍生民辦學位補貼方式解決,其購買民辦學位或戶籍生民辦學位補貼經費由園區(qū)、鎮(zhèn)(街道)自行負責,切實保障該部分戶籍學生入學權利。各園區(qū)、鎮(zhèn)(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提前做好有關規(guī)劃,并向社會公布有關安排方式。
八、工作要求
1.認真做好學位補貼通知。各園區(qū)、鎮(zhèn)(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各民辦學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2021年春季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工作的通知工作,確保每個符合補貼條件的家長知曉申領補貼工作,掌握申領的步驟和要求;要設立學校和鎮(zhèn)街學位補貼咨詢電話,及時對有疑問或遇到申領困難的家長進行指引和幫助。
2.切實落實審核責任。各園區(qū)、鎮(zhèn)(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各民辦學校要提高認識,嚴肅紀律,責任到人;要再次組織有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操作指引,全面掌握各環(huán)節(jié)的流程以及要求,按時、規(guī)范完成各項審核。其中,民辦學校在初審時要務必把關好,不符合本學期申請資格的學生(本通知第二點第二小點)不能審核通過。
3.提醒完成簽領評價步驟。上學期由于積分入學系統(tǒng)升級,有部分領取了學位補貼的家長尚未在系統(tǒng)中進行簽領和評價,請各教育管理中心、民辦學校指引本部分學生先進行上學期的簽領評價,再申領本學期的學位補貼。
附件:1.東莞市教育局東莞市財政局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實施辦法(東教〔2020〕2號)
2.2021年春季積分制民辦學位補貼網上申領操作指引(供家長使用)
3.2021年春季積分制民辦學位補貼民辦學校審核操作指引(供民辦學校使用)
4.2021年春季積分制民辦學位補貼網上審核管理操作指引(供鎮(zhèn)街教育管理中心使用)
5.關于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工作的補充通知
6.東莞市2021年春季學期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申領須知(樣本參考)
東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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