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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排镇鼓励招引外资企业及潮玩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3-09-15 09:3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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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石排镇鼓励招引外资企业及潮玩企业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关于《石排镇鼓励招引外资企业及潮玩企业实施细则》的图片解读


各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石排镇鼓励招引外资企业及潮玩企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395


石排镇鼓励招引外资企业及潮玩企业实施细则


为着力招引外资企业、潮玩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潮玩企业实施补贴奖励,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鼓励私人物业纳入统筹招商

    第一条  鼓励符合以下条件的私人物业纳入统筹招商:

1.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以上(含)的私人物业;

2.交通区位良好,具备办理消防、环保等手续条件,适合承接优质工业项目;

3.以引进优质企业为导向,业主单位同意给予不少于两个月的装修期。

4.镇政府按照本细则对企业发放补贴奖励后,业主单位配合对企业效益进行监管,若需要追回补贴奖励资金,同意先行以租赁押金或租金垫付抵扣。

    第二条  物业认定

业主单位向镇投资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将物业纳入统筹招商,镇投资促进中心对私人物业进行筛选,汇总符合条件的私人物业,报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认定。由镇政府供地的私人物业,优先考虑纳入统筹招商。

经认定的私人物业纳入统筹招商物业信息库,由镇投资促进中心主导开展招商工作,符合条件外资企业、潮玩企业可享受相应的免租优惠、产值(营收)倍增奖励。

第二章 补贴奖励条件及标准

第三条  享受奖补企业的准入条件

纳入统筹招商私人物业引进的镇外企业申请本细则奖补,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外资企业、潮玩企业需符合如下标准:

1)外资企业:需以境外资本出资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外币同等币值),承诺入驻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按照承租面积每10000平方米实际利用外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潮玩企业:需从事潮玩1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领域,具有原创品牌或品牌授权二次创作;

2.产值税收要求: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年均产值(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年均财政贡献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新成立企业不足两年的以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数据为准。

3.企业租赁的厂房物业只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租或分租,且租赁期不少于5年。

第四条  免租优惠

对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的外资企业、潮玩企业进行评分,由镇给予入驻企业相应免租优惠,最高可优惠6个月。评分标准参照《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动态调整客观指标评分表》执行,按评分免租优惠如下:

1.评分60分(含)以上的,免租期为2个月;

2.评分70分(含)以上的,免租期为3个月;

3.评分80分(含)以上的,免租期为4个月;

4.评分90分(含)以上的,免租期为5个月;

5.评分100分(含)以上的,免租期为6个月。

第五条  产值(营收)倍增奖励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的外资企业、潮玩企业落户后,在我镇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产值或营收对比前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平均值增长率达到70%的,由镇给予企业2个月租金奖励;实现倍增的,给予3个月租金奖励。产值或营收数据以我镇税务、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六条  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政府奖补的月租金标准,若实际租金高于相应镇集体物业指导价的,按镇集体物业指导价执行;反之,按实际租金奖补。单个企业免租优惠金额不超过120万元人民币,产值(营收)倍增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补贴奖励申请及效益监管

第七条  补贴奖励申请

由镇投资促进中心受理企业的补贴奖励申请,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证明、产值营收及税收证明、产值营收承诺函等佐证材料。镇投资促进中心收集整理申请材料后核算补贴奖励金额,征求镇统计办、宣教文体旅游办、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税务分局等部门意见后,提交镇委、镇政府审议,审定通过后由石排财政分局发放奖补资金。

第八条  补贴奖励发放

实施期限内,每年配备1000万元人民币专项资金,实行总量规模控制,若本细则当年补贴奖励总额超出年度专项资金总额,则企业实际获得补贴奖励金额按公式计算核拨:经核定的企业当年补贴奖励金额×系数(当年专项资金总额/当年经核定的所有企业补贴奖励金总额)。

企业实际获得补贴奖励资金于企业入驻后下一年第一季度集中发放,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发放金额不超过经系数调整后的2个月租金补贴金额。

第九条  效益监管

入驻的外资企业、潮玩企业享受相关的补贴奖励,由镇投资促进中心、镇经济发展局对企业落户后的效益进行监管。若企业落户后有如下情况的,停止发放并退回已发放的奖补资金,业主单位有义务配合,先行从企业缴交的租赁押金或租金中抵扣:

1.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产值(营收)或财政贡献未达到企业准入时前两年均值的70%

2.企业提前解约(退租),转租或分租;

3.入驻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按照承租面积每10000平方米实际利用外资不足500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第十条  同一企业同时享受市、镇等相应的租金补贴或租金优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补。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10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石排镇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动态调整客观指标评分表

2.私人物业纳入统筹招商申请表

3.企业补贴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1

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动态调整客观指标评分表

企业名称:                                                      所属镇街(园区)

序号

类别

小类

指标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基准指标
100

企业规模

上年营业收入

得分=企业营业收入/4亿元)*15,最多不超过15分。

15

2

上年利润总额

得分=企业利润总额/200万元),最多不超过5分,最少不低于0分。

5

3

上年税收贡献

(实缴税额+进出口退税额)

得分=上年税收贡献/2000万元)*15,最多不超过15分。
得分=上年税收贡献/1000万元)*15,最多不超过15分。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

4

经济增长

前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同比)

前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前年营业收入-2年营业收入)/2年营业收入*100%,得分=前年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25%*8,最多不超过8分,最少不低于-8分。

8

5

前年税收贡献增长率(同比)

前年税收贡献增长率=(前年税收贡献-2年税收贡献)/2年税收贡献*100%,得分=前年税收贡献增长率/25%*7,最多不超过7分,最少不低于0分。

7

6

上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同比)

上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上年营业收入-前年营业收入)/前年营业收入*100%,得分=上年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25%*10,最多不超过10分,最少不低于-10分。

10

7

基准指标
100分)

经济增长

上年税收贡献增长率(同比)

上年税收贡献增长率=(上年税收贡献-前年税收贡献)/前年税收贡献绝对值,得分=上年税收贡献增长率/25%*10,最多不超过10分,最少不低于0分。

10

8

盈利能力

上年资产利润率

上年企业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得分=上年企业资产利润率/20%*15,最多不超过15分,最少不低于-15分。

15

9

投资规模

上年工业投资总额(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非工业企业得分取参加遴选工业企业该项平均分)

得分=企业工业投资总额/500万元),最多不超过15分。

15

10

加分指标
(最高

20分)

科技研发

上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得分=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0.5%),最多不超过10分。

10

11

专利

1PCT专利3分,1项发明专利授权1分;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0.1分;本项可累计,最高3分。

3

12

进出口

上年进出口额

10亿元以上,6分;5-10亿元(不含),4分;2-5亿元(不含),3分;1-2亿元(不含),2分;3000-1亿元(不含),1分;3000万以下,0分。

6

上年进出口增长率

上年进出口增长率=(上年进出口-前年进出口)/前年进出口*100%,得分=上年企业进出口增长率/25%*4,最多不超过4分,最少不低于0分。

4

13

加分指标
(最高

20分)

企业称号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业设计

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得3分;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得2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得1分。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得3分;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得2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得1分。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得3分;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得2分;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得1分。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百强创新型企业,得3分;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瞪羚企业,得2分;高新技术企业、得1分。

3

14

项目规模

重大项目情况

市级重大项目,得5分。

5

15

资本运营

上市运作情况

已上市企业(含境内外)10分;排队企业(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已受理)8分;在广东证监局备案企业6分;上市后备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4分。

10

16

品牌认证

中国驰名商标及AEO认证

获中国驰名商标,得3分;获AEO高级认证,得3分;海关其他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得1分。

3

客观指标评分

120


附件2

私人物业纳入统筹招商申请表

一、厂房信息

业主单位


位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租金价格


建成时间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厂房面积


宿舍面积


厂房单层面积


房间数


首层承重


容纳人数


二层以上承重




二、承诺内容

  申请按照《石排镇鼓励招引外资企业及潮玩企业实施细则》纳入镇统筹招商,并同意如下事项:
  1
.
参照石排镇同类集体物业租金指导价标准制定出租价格,最高上浮不超过30%
  2
.
协助入驻企业申请相关租金补贴奖励;
  3
.
协助镇相关部门对已发放奖励企业实行效益监管,若需要追回奖励资金,同意以企业所缴纳的租赁押金及租金先行抵扣。

业主签章


申请日期


三、厂房照片

俯瞰图(粘贴)

立面图(粘贴)


附件3

企业补贴奖励资金申请表

一、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租赁位置


企业类型
(外资/潮玩)


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租赁面积


月租金


租赁期


入驻当年
产值(营收)


入驻

当年税收


入驻前一年
产值(营收)


入驻

前一年税收


入驻前两年
产值(营收)


入驻

前两年税收


申请奖励

£租金补贴  £产值(营收)倍增奖励

二、承诺内容

  现按照《石排镇鼓励招引外资企业及潮玩企业实施细则》申请相关补贴奖励,配合镇相关部门开展履约监管工作,并承诺如下事项:
  1.
入驻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产值(营收)或达到企业准入时前两年均值(准入依据)的70%及以上;
  2.
租赁的厂房物业只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不提前解约(退租),不用于转租或分租;

3. 入驻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按照承租面积每10000平方米实际利用外资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未满足上述承诺事项的,同意退回已收取的补贴奖励资金。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1潮玩:广义上是指潮流玩具,又称艺术玩具或设计师玩具,是一种融入艺术、设计、潮流、绘画、雕塑等多元素理念的玩具,种类包括可动人偶、搪胶玩具、软胶玩具、树脂玩具、平台玩具、盲盒公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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