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东市监罚送告〔2023〕321024C01号
东莞市光达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于2023年10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3〕321010C01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石排市场监管分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以对公告送达的文书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公告送达的文书不服,可以在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叶锦芬廖冠初 联系电话: 0769-81323166
联系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公园南路3号石排市场监管分局
附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3〕321010C01号).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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