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石排镇人民政府完成了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1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街坊,调整地块位于东园大道北侧,邻近李横大道,涉及调整范围约7.55公顷,调整地块面积约14731㎡。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主要涉及道路调整、用地性质调整、用地指标调整和控规修正。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道路调整
根据现行交通管控要求,项目地块北侧与东侧支路(二十八号路)由8m向项目地块方向拓宽至15m,且项目地块北侧T字路口按“右进右出”交通管制,保障项目地块的交通组织及道路的落实。
(二)用地性质调整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将控规11-13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C21)调整为商业金融业用地(C2)。
(三)用地指标调整
用地性质调整后,11-13地块容积率由2.0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40%调整为50%,绿地率由30%调整为20%,其他指标保持原控规不变。
(四)控规修正
根据现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正图则范围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建筑退缩距离、道路断面以及控制指标等。
(五)新增规划控制要点说明
根据前期可行性研究会议和征求各部门意见,增加关于项目地块建筑设计要求、后续进行建设时的审批手续要求和预留电缆通道要求。
三、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四、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1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shipai/)。
(二)现场展示: 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大堂。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dgspghs@dg.gov.cn;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33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1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6651125。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予公示期间内向石排镇规划管理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黄佩珊,联系电话:866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