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61号),涉及我镇3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排小杨蔬菜店销售的葱产品
东莞市石排小杨蔬菜店销售的葱(购进日期:2024-8-26),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葱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葱10包,每包重25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经营者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石排嘉盛水果店销售的芒果产品
东莞市石排嘉盛水果店销售的芒果(购进日期:2024-8-29),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芒果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芒果75斤,销售了50斤,耗损25斤。
该经营者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石排千家粮油商店销售的压榨菜籽油产品
东莞市石排千家粮油商店销售的压榨菜籽油(生产日期:2023年4月7日、净含量:900ml/瓶),酸价(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压榨菜籽油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压榨菜籽油4瓶,全部销售完毕。
该经营者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