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关于明确土地征地成片开发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自然资管制〔2021〕275号)的有关规定和市相关工作部署安排,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东莞市石排镇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方式向石排自然资源分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12日
二、公示地点
中国东莞石排镇栏目_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shipai/)
三、反馈方式
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及电话咨询等方式。(联系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中234号);联系人:黄维聪;联系电话:86657013;电子邮箱:545400476@qq.com)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