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1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排鑫磊粮油商行销售的多晶体冰糖产品
东莞市石排鑫磊粮油商行销售的多晶体冰糖产品(生产日期:2021年5月6日,规格:净含量 9.5千克/箱),色值项目不合格。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 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店销售区域存放有上述同批次的“多晶体冰糖”1.7千克,当场依法予以查封扣押。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多晶体冰糖”2箱(9.5千克/箱),销售了17.3千克(含抽样检验9.5千克),剩余1.7千克已被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扣押。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中,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石排柳扛水产店销售的花甲产品
东莞市石排柳扛水产店销售的花甲产品(购进日期:2021年6月10日),恩诺沙星、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 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店销售区域存放有上述同批次的“花甲”。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花甲”20斤,销售了12斤(含抽样检验8斤),剩余8斤销售不出已被该店丢弃。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中,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