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5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排荣胜百货商店销售的福寿鱼(罗非鱼)
东莞市石排荣胜百货商店销售的福寿鱼(罗非鱼)(购进日期:2024-7-10),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福寿鱼(罗非鱼)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福寿鱼(罗非鱼)20.3斤,销售了15.40斤,剩余4.89斤损耗丢弃了。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二、周丽娟销售的馒头产品
周丽娟销售的馒头(加工日期:2024-6-27),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者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馒头在售。经调查,该经营者共加工上述馒头36个,全部销售完毕。
该经营者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