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江街道金丰围新村社区段河堤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万江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万江水务工程运营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万江街道金丰围新村社区段河堤加固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万江街道金丰围新村社区段河堤加固工程,加固长度约454.6米,防浪墙标加高至4.6米,堤防等级为3级。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2861830.96 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2861830.96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06135.90 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 51442.06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万江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农林水务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誉设计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万江街道金丰围新村社区段河堤加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河堤工程;2、人行道工程;3、白蚁防治工程;4、临时工程等。注:按招标图纸施工,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除外)。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4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8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12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水安B”类证);
£市政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 / ;【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东莞市水务局关于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中《东莞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严重不良行为信息在招投标方面的应用细则》规定的情形(目前征求意见中,生效前执行现有管理办法)。
£其他: / 。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3.3.9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水、排水等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万江(http://www.dg.gov.cn/wanjiang/)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年 1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102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21 年 1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10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万江(http://www.dg.gov.cn/wanjiang/)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万江发布的文本为准。【公开招标时采用】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57000元,
7.2 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
□2、其它: 。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万江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电话:0769-22275920;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汾溪北路22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开标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农林水务局;
电话:0769-22271892;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万福路83号;
电子邮件: / 。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万江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汾溪北路22号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黄工 联 系 人: 祁俊聪
电 话: 0769-22275920 电 话: 0769-22235950
传 真: / 传 真: 0769-22235950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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