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59号),涉及我市万江街道3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万江肥牛海鲜饮食店销售的炸花生米餐饮食品
东莞市万江肥牛海鲜饮食店销售的炸花生米(生产日期:2021-09-21)餐饮食品,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炸花生米。经调查,该店加工制作上述炸花生米3公斤,全部销售完毕。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向小凡销售的黑鱼食用农产品
向小凡销售的黑鱼(购进日期:021-09-25)食用农产品,甲氧苄啶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黑鱼。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上述黑鱼2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万江耀记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食用农产品
东莞市万江耀记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2021-09-25)食用农产品,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泥鳅。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泥鳅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