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1904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3号),涉及我市万江街道2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万江福嘉副食品商行销售的琥珀花生产品
东莞市万江福嘉副食品商行销售的琥珀花生(生产日期:2022-01-01,商标:富甲一方 FUJIAYIFANG 及图形商标,规格:102 克/袋)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商行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琥珀花生。经调查,该商行共购进上述琥珀花生26包,全部销售完毕。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商行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商行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商行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万江梁喜通水果店销售的即食猕猴桃产品
东莞市万江梁喜通水果店销售的即食猕猴桃(生产日期:2022-04-07,商标:唐美,规格:/)产品,氯吡脲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即食猕猴桃。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即食猕猴桃30箱,全部销售完毕。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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