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9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18〕193號)、《關于加快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東政服辦函〔2018〕160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局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現(xiàn)狀分析及思路目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把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
(一)現(xiàn)狀分析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工作高效開展。為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取得實效,我局成立了以城管委副主任陳創(chuàng)業(yè)為組長、辦公室主任林劍雄為副組長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xié)調、監(jiān)督等工作。領導小組設在局辦公室,并指定工作人員負責政務信息公開管理、維護、更新、信息的收集、審核、發(fā)布等工作。按照各科室及下屬單位各負其責抓落實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保證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有效開展。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明確工作職責。我局嚴格按照市政務服務辦的各項要求,緊密結合,除每個月對網(wǎng)站進行自查外,積極配合整改工作。我局繼2017年制定了《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后,今年7月底,再制定了《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門戶網(wǎng)站信息發(fā)布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設促進工作的有效開展,使各項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三是加強政策學習,自我對照檢查。按照政務公開工作要求,我局嚴格按照市政務服務辦的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和職能特點,完善和細化公開目錄,做到依法全面真實公開。我局將本單位重大決策、重要會議、人事任免、財政預決算、監(jiān)督檢查情況等事項作為公開工作的重點內容。通過自我對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
(二)存在問題
按照政務公開工作要求,我局嚴格按照市政務服務辦的文件要求進行自查,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重大建設項目政府信息公開不夠及時;二是重大建設項目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不夠全面。
二、主要任務及具體措施
(一)公開范圍。本方案所稱重大建設項目,是指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政府審批或核準的,涉及我局業(yè)務職能,對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固定資產(chǎn)投資項目(不包括境外投資項目和對外援助項目)。
(二)公開內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guī)定,公開所制作和保持的項目信息。嚴格履行保密審查程序,做到該公開的信息堅決公開,該保守的國家秘密堅決保守住。在重大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重點公開批準服務信息、批準結果信息、招投標信息等3類信息。
1.批準服務信息。公開內容包括:申報要求、申報材料清單、批準流程、辦理時限、受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監(jiān)督舉報方式等。
2.批準結果信息。公開內容包括:項目建議書審批結果、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結果、初步設計文件審批結果、項目核準結果、節(jié)能審查意見等。
3.招標投標信息。公開內容包括: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招標投標違法處罰信息等。
(三)公開渠道。通過局門戶網(wǎng)站、市政府網(wǎng)站及時公開各類項目信息,并及時回應公眾關切。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確保相關工作有序開展。項目法人單位可利用現(xiàn)場公示、網(wǎng)站公布等多種渠道對項目信息進行公開,方便公眾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四)具體措施
一是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的內容外,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的信息要盡可能對外公開,以公開提升項目批準、實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二是突出重點,有序推進。以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社會關注度高的信息為重點,以政府信息公開為先導,推動項目法人單位信息有效歸集、及時公開。
三是明確主體,落實責任。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局機關各相關科室、下屬單位負責公開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并依法監(jiān)督項目法人單位公開項目信息。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未作出明確規(guī)定的,鼓勵項目法人單位主動公開項目信息。
上述公開內容,由重大建設項目牽頭部門(局機關綜合執(zhí)法支隊、各科室、下屬單位)統(tǒng)籌匯總,及時交局辦公室公開。相關公開時限、審批流程等,按《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執(zhí)行。
三、組織保障措施和監(jiān)督考核
局機關各相關科室、各下屬單位要高度重視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做好我局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xié)調機制,局辦公室負責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重大建設項目牽頭部門(局機關綜合執(zhí)法支隊、各科室、下屬單位)負責具體實施,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大考核力度。各建設項目牽頭部門要把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按照局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相關規(guī)定,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強化考核評價結果運用,對工作推動有力、取得明顯成效的科室和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表揚;對未按要求履行公開職責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guī)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
(三)完善監(jiān)管措施。各建設項目牽頭部門定期對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項目法人信息的公開內容、公開渠道和公開時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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