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TA2016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堂镇新鹤田水闸内河挡墙修复工程 已由 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中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东莞市中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中堂镇新鹤田水闸内河挡墙修复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中堂镇新鹤田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中堂镇新鹤田水闸内河挡墙修复工程,修复、加固挡墙长约100米,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367039.51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367039.51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04044.00 元,含单列部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7161.75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中堂分局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中堂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中堂镇新鹤田水闸内河挡墙修复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挡墙修复、加固工程等。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7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30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关于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包工程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建市[2015]52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企业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
(2)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企业信息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且在备案有效期内;
(3)企业已领取“企业IC卡”(根据东建市〔2009〕51号规定)且年度备案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4)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7) 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 《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 2 个月。
②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 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投标人须随招标文件第 21.2 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提交时需带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 ( 加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存档 或 市交易中心系统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 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8)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对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①注册建造师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信息备
案登记手续(已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或已获东莞市水务局同意备案登记);
②其资质等级不低于 贰 级(注:按《外省二级
(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参加投标);
③必须是登记在“企业IC卡”中的注册建造,
注册专业须为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④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⑤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或兼职。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6 年 1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中堂镇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ngtan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 年 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中堂镇新兴路 98 号镇政府大院维稳中心二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16 年 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中堂镇新兴路 98 号镇政府大院维稳中心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中堂镇政府网(网址 :http://www.zhongtang.gov.cn)上予以公告。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6000元,投标担保形式: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中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中堂镇 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路二号城建大楼三楼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袁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69-88882035 电 话: 0769-22303106
传 真: 0769-88882035 传 真: 0769-22303106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2016 年 1 月 6 日
附件:1、中堂镇新鹤田水闸内河挡墙修复工程招标文件.pdf
2、工程量清单.pdf
3、新鹤田水闸挡墙修复工程电子图终稿.rar
4、预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