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212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212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0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永群干货档销售的“百合干”
(一)东莞市中堂永群干货档于2022年4月24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中堂镇蕉利市场)的“百合干”(购进日期:2022-03-28,规格:散装),根据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检验报告》NO:DC22441900596137755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永群干货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花甲。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百合干30斤,已销售18斤,12斤被我局查封扣押。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永群干货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永群干货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