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2137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2137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7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锦波鱼档销售的“鲈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中堂锦波鱼档于2022年6月1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综合市场)的“鲈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2年5月30日),根据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报告》NO:S22060184显示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锦波鱼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鲈鱼(淡水鱼)”。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白豆角”20.8斤,3.2斤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对外售出11.6斤,剩余6斤自行处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锦波鱼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锦波鱼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