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215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215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4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四妹水产店销售的“花甲”
(一)东莞市中堂四妹水产店于2022年6月8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中堂段235号28栋104室)的“花甲”(购进日期:2022年6月7日),根据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2206014184)显示氟苯尼考、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四妹水产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花甲”。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花甲”5KG,4kg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剩余1kg自行处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四妹水产店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无需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四妹水产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