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2102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站峰运动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味精”
(一)东莞市站峰运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站峰运动科技有限公司食堂)的“味精”(生产日期:2022年5月3日,规格:908克/包;商标:999及图形商标;生产厂家:山东三九味精有限公司),根据食安天下(广东)食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FSTC22053332)显示谷氨酸钠项目不符合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味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行为免于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不罚〔2022〕2109260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公司认为不合格批次“味精”采购回来后并无进行拆包加工,并非该产品的生产者,已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是生产环节造成该产品不合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