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10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10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1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银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花蟹”
(一)东莞市银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南潢路306号)的“花蟹”(购进日期:2022年9月13日),根据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检验报告》(NO:DC22441900596158087)显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银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花蟹”。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花蟹”10KG,4kg用于食品安全抽检,剩余由于不新鲜而全部自行处理,无需召回。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银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银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