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109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109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3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龙记蔬菜档采购的“绿豆芽”
(一)东莞市中堂龙记蔬菜档于2022年10月5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生鲜区57-58号)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2年10月04日,规格:散装),根据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2210029095)显示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龙记蔬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绿豆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绿豆芽”80斤,6斤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剩余涉案批次“绿豆芽”无对外销售,自行处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龙记蔬菜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因除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外无对外销售,无需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龙记蔬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