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110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110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3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梁氏水产档采购的“鲈鱼”
(一)东莞市中堂梁氏水产档于2022年10月25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肉菜区)的“鲈鱼”(购进日期:2022年10月25日),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2210031568)显示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梁氏水产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鲈鱼”。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鲈鱼”30斤,6斤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剩余24斤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梁氏水产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梁氏水产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