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2115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2115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34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奇安菜档销售的“红葱”
(一)东莞市中堂奇安菜档于2024年4月23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村市场)的“红葱”(购进日期:2024年4月23日),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ZKFC2400248-4a),显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奇安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红葱”。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奇安菜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奇安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