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管理的通知
各辦公室、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市鎮(zhèn)實施意見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關要求,經鎮(zhèn)政府同意,現就加強“三公”經費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控制開支總量。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鎮(zhèn)關于“三公”經費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進一步控制壓縮“三公”經費支出,嚴格按照前期調整審核后的年度支出計劃,控制好支出總額。要按照總量控制的原則,結合工作實際,科學合理編制“三公”經費支出明細計劃,并建立臺賬管理,及時掌握支出進度,對超過總額的單位財務不予報支,會計不予入賬,財政部門不予撥付資金。
二、嚴格按照科目列支。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會計核算收支分類科目的有關要求,分別按“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經濟科目如實填報和列支“三公”經費,并結合實際情況下設明細科目,真實全面反映具體的支出用途及方向,應當列入項目經費等費用不得列入“三公”經費,不得將“三公”經費列入其他支出,嚴禁將其他費用與“三公”經費混雜一起報銷,避免會計科目混支混用,在賬目上人為擴大“三公”經費支出規(guī)模。
三、嚴格控制開支進度。對“三公”經費實行總量規(guī)??刂频幕A上,按季度實行進度控制。各單位要根據財政部門核定的201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計劃表,認真做好經費開支的節(jié)點控制安排,合理控制“三公”經費的支出進度,在公用經費中列支的“三公”經費不得超過季度控制計劃支出,在專項經費中列支的“三公”經費不得超過年度控制計劃支出。
四、強化會計核算監(jiān)管。會計核算中心要加強對各單位“三公”經費核算管理,從嚴審核“三公”經費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一律不登記入賬,對在公用經費中列支的“三公”經費已超出季度控制計劃的,或在專項經費中列支的“三公”經費已超出年度控制計劃的,一律退件處理,不予入賬報銷。
五、強化部門管理責任。要強化對“三公”經費支出的組織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明確分工和職責,分管領導要經常過問,單位負責人要嚴格把關,財務跟辦人要及時跟進支出臺賬,并定期向單位負責人提醒報告支出進度情況,以便單位負責人結合實際及時調整好支出計劃,確保 “三公”經費開支合理、規(guī)范。財政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并會同黨政、審計、監(jiān)察等部門加強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查處違反“三公”經費管理規(guī)定的違紀行為。
東坑鎮(zhèn)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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