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泰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營運車輛粵SG6662一年內(nèi)違法超限運輸超過三次,違反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按照《廣東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治理超限超載)》,依據(jù)《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我單位于2024年09月23日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粵東交罰〔2024〕03492號),2024年09月26日郵寄送達當事人,并于2024年09月29日依法吊銷廣東泰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粵SG6662重型自卸貨車的道路運輸證(證號:粵交運管莞字441900035160號)?,F(xiàn)公告廣東泰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粵SG6662車輛的道路運輸證作廢。
特此公告。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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