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系列部署,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zhàn)略,推動我市企業(yè)、機構加快產業(yè)人才培養(yǎng),提升勞動者職業(yè)技能,促進居民就業(yè);為實施百萬技術技能人才工程提供支持,營造全社會學習技能、提升技能的良好氛圍,推動東莞在“雙萬”新起點實現(xiàn)高質量發(fā)展。南城人社分局在市人社局的指導下,結合南城街道實際情況,制定了《南城街道“項目制”技能培訓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了政策實施,明確了工作目標、培訓項目、補貼標準、實施流程及有關要求,并給予相應標準的培訓補貼,通過政策激勵提升培訓動力。并形成我街道特色技能培訓體系,填補各類新職業(yè)、新模式技能培訓空白;有效規(guī)范技能培訓申報流程,加強培訓管理,提高培訓質量。
二、適用范圍
《實施辦法》適用于企業(yè)、職業(yè)培訓機構、院校、行業(yè)組織等為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南城街道常住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等財政供養(yǎng)人員和全日制在校生除外)開展在“培訓項目目錄”范圍內的職業(yè)技能培訓。
二、主要規(guī)定事項
《實施辦法》主要規(guī)定了開展實施技能培訓的區(qū)域范圍、培訓單位、培訓對象、培訓項目、補貼標準以及培訓實施、補貼申請的操作流程。
三、征求意見及集體討論情況
《實施辦法》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6日通過南城街道辦事處官網中“通知公告”一欄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公開征求意見結束,共收到公眾書面意見書0份,意見0條;收到電子郵件反饋意見0條。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城分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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