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東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東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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