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區(qū)脫貧勞動力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并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個月及以上,可申請脫貧勞動力交通補助,廣東省勞務協(xié)作4省區(qū)按貴州、西藏、新疆籍脫貧勞動力1000元/人/年,廣西籍脫貧勞動力600元/人/年;其余中西部省份脫貧勞動力500元/人/年予以補助。
現(xiàn)將2024年8月初審通過的脫貧勞動力交通補助情況公示如下(見附表),如公示名單中存在被證實不符合撥付條件的,將予以剔除,實際補貼情況以最終撥付名單為準。
舉報電話:
公示時間: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至少三個工作日)
附件:脫貧勞動力交通補助2024年8月
東莞市謝崗鎮(zhèn)農林水務局
2024年8月19日
相關附件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fā)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文章關鍵詞:
分享到: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