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查,粵S R2122等道路運輸車輛逾期未進行年度審驗超過六個月,根據(jù)《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我局依法予以注銷車輛《道路運輸證》。上述車輛不得再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jīng)營。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六個月未年審貨運車輛信息表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謝崗分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逾期六個月未年審貨運車輛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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