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商務〔2022〕141號
各鎮(zhèn)街(園區(qū))商務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東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fā)〈東莞市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qū)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東商務〔2022〕140號),我局制定了《東莞市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qū)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現印發(fā)給你們,請按要求做好項目的申報工作。
東莞市商務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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